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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武夷山市新农合政策

  2011年武夷山市新农合政策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和对象:


  凡属本市常住户口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户口簿为依据,不能提供身份证号的人员不能参加新农合),以自愿为原则,均可参加新农合。对因征地而由农业户口转成居民户口的居民及华侨农场的归国华侨、侨眷,原则上可以参加新农合,但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合,否则参合无效。


  2.参合群众住院在武夷山市范围内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二天内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什么材料?


  参合患者在武夷山市各定点医院住院时,必须在二天内向办理入院窗口提供新农合证及患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3.参合群众患者在市外(指离开武夷山市)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什么材料?


  出示新农合证和患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4.新生儿如何办理新农合报销?


  参合年度内,新生儿办理新农合报销补助时,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随母报销,但前提是新生儿的父母一定都要参加新农合,没有参加不能报销。


  5.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住院可以减免哪些医疗费用?


  上述人员在武夷山市范围内各定点医院住院时,定点医院要对上述人员的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减免50%,大型设备检查费(200元以上)、手术项目费用减免20%。患者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


  6.新农合补助的范围有哪些?


  新农合补助的范围一般有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具体报销范围按照武夷山市新农合用药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制定的标准进行审核报销。


  7.如何参加新农合?


  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每人每年30元,缴费时间2010年12月16日~2011年1月20日。在缴费时间内到该村合医组缴纳,统一收缴到本乡(镇、街道办)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上缴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的财政基金专户。


  8.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起止时间: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止,今后每年度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起止时间原则上定在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住院补助最迟可延长到次年的3月31日,逾期限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补助。


  9.新农合资金的来源:


  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农民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二是中央、省、本级市三级政府共补助每位参合农民120元。三是争取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农合。


  10.哪些人可以享受免交个人参合基金?


  农村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革命“五老”人员本人与农村计划生育“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的育龄夫妇及其子女个人应缴经费部分全部由市财政负担。但“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子女成家后就不能享受计生减免政策,应自行缴费。


  11.基金如何分配?


  (1)、风险基金: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3%,用于弥补新农合出险基金缺额。


  (2)、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总额扣除风险金后,再按20%的标准划出。


  (3)、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每年按人均3元标准进行筹集。


  (4)、住院统筹补偿基金:年度筹集基金总额扣除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及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部门,用于农民在乡(镇、街道办)、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参合年度内享受住院补助的人员仍可享受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补助。住院医疗费用补助与门诊补助分别计算。


  12. 2011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标准、时间、报销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用亍农民在武夷山市范围内乡级及以上的门诊看病医疗费用补助,其它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都不给予报销补助。


  普通门诊补助标准:每人全年累计补助封顶线为100元,每次门诊补助封顶线为20元。在武夷山市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孛心(崇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丰街道社区卫生覆务中心、武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营量社区卫生服务站、温岭社区卫生服务站、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临安社区卫生服务站、茶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中医院院本部每次门诊看病,补助标准为每次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30%。在二院、妇幼保健院每次门诊看病,补助标准为每次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10%。


  办理报销补助时间:在本年度内有效,跨年度的不予办理补助。


  报销手续: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现金,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再凭新农合证、门诊发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手续到就诊单位办理。


  特殊门诊病种、补助标准、时间、就诊医疗机构、报销手续


  特殊门诊补助确定20个病种:①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②重症尿毒症透析;③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④精神分裂症治疗;⑤慢性心功能不全;⑥再生障碍性贫血;⑦系统性红斑狼疮;③癫痫病;⑨高血压(II期以上);⑩糖尿病;(11)血友病;(12)结核病的辅助治疗;(13)苯丙酮尿症(食疗);(14)支气管哮喘;Os)JL童听力障碍(干预);06)脑卒中及后遗症;(17)肝硬化(失代偿期);(1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19)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20)慢性肾炎。


  补助标准: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年度门诊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的5 o%比例给予报销,多病种发病不重复计算。


  20种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补助比例标准如下:


 
  (1).高血压(II期以上)、糖尿病、结核病 (辅助治疗)、支气管哮喘、精神分裂 症治疗、癫痫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含慢性支气管炎)、慢性病毒性肝炎 (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肾炎等。 补助比例:50%。    补助封顶线:1500元。


  (2)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狠疮、 苯丙酮尿症(食疗)、儿童听力障碍 (干预)、脑卒中及后遗症、肝硬化 (失代偿期) 等。补助比例:5O%。  补助封顶线: 5000元。


  (3)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 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 植抗排异反应治疗、再生障碍性贫 血、血友病等。    补助比例: 50%。   补助封顶线:10000元。


  报销时间:补助办理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就诊医疗机构:特殊门诊主要用于农民在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门诊看病医疗费用补助。


  报销程序:特殊门诊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如在武夷山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现金,直接在就诊单位办理报销。如在市外(离开武夷山市)医疗机构就诊直接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患者提供资料:要提交具有诊断特殊病种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精神病患者的诊断要专科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高血压(II期以上)、糖尿病由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书即可。再凭新农合证、就诊病历、门诊发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及对应的费用清单或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已确诊的特殊病种患者(有资料或资料在报账中心存档)次年继续参合,需补助门诊医疗费用的,不需要重新做相应的检查进行诊断。


  13.参加商业保险的农民是否可参加新农合及如何报销?


  新农合是国家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所采取的一种福利措施,而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参加新农合人员可同时参加商业保险。参加新农合人员同时参加商业保险在报销时,市外就诊人员先持报销材料原件到保险公司报销,再由保险公司在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报销人员持有盖章的复印件,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


  14.住院报销医疗费用需要哪些凭证?


  一、在南平市范围内各定点医院住院直接在医院实行电脑网络审核。患者出院时只要提供新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即可直接进行报销补偿。是分娩人员要提供准生证,外伤人员要提供新农合管理中心出具的外伤认定书。


  二、参合农民到市外(离开南平市)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要求提供的材料。


  (1)、出院小结或疾病证明书;(2)、住院发票;(3)、住院医嘱单位复印件;(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5)、系外伤人员还要复印病历首页(有现病史一页)。


  三、参合农民要自带材料:


  (1)、新农合证;(2)、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3)、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折。(4)、分娩人员还需另带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5.报销程序:


  (1)、参合农民患病时一律先垫付医疗费,出院时持有关自带材料在就治定点医院专门的报销窗口报账。


  (2)、参合农民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后,按有关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


  16.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有多大?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次住院的医药总费用,扣除医疗费用范围外的,总医疗费用范围内的在起付线以下的均由个人负担。


  参加新农合农民符合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每次达到起付线以上部分,从新农合基金中按规定比例补助住院医疗费用,其余个人负担。参加当年度医疗费用补助总额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同一医疗机构的,只按一人次计算住院。


  (1)乡(镇、街道办)及武夷山市中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医疗费用50元以上,可以享受补助。

 

 可补助医疗费用起付线(元)            补助比例(%)         可报金额范围(元)
      50以上                                  90%                    0一60000
     合计                                   —                       0一 60000

 


  (2)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武夷山市第二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医疗费用100元以上,可以享受补助。

 

可补助医疗费用起付线(元)    补助比例(%)        可报金额范围(元)
100以上    85%                     0一60000
合计    —                       0一60000

 


  (3)县级(武夷山市立医院及南平市范围内其它县级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医疗费用300元以上,可以享受补助。

 

可补助医疗费用起付线(元)   补助比例(%)    可报金额范围(元)
300以上    75%         0—60000
合计  —      0—60000


 
 

   (4)市外医疗机构(指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第二医院、南平市妇幼保健院、南平市人民医院、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平市九二医院、南平市宁康医院、南平市仁爱医院及离开南平市的其它医机构):范围内医疗费用600元以上,可以享受补助。

 

可补助医疗费用起付线(元)   补助比例   可报金额范围(元)
600以上    50%             0—60000
合计             —       0—60000

 

  在南平市范围内的县外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其住院费用按照县内乡镇卫生院、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5)按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并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按住院标准报销补助。


  (6)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补助住院医疗费用。


  (7)14岁(含14周岁)以下儿童在市立医院住院,出院报销时起付线减半,但报销比例不变执行。


  (8)武夷山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特大病种,确需转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一次性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在办理报销手续时,经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查批准,其住院费用可以参照市立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助比例予以补助。


  (9)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比例及补偿标准。2011年度内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额达到新农合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的,对于未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可补偿医疗费按5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内最高补充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武夷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306056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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